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4-11-12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招生簡章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考試工作全省統一組織。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現將招生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符合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年齡不超過22周歲的考生。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隊員)可放寬到28周歲。一般要求男生身高
二、招生計劃
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5年各院校招生計劃為準。
三、報名要求
1.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的考生,均須按普通體育類報名。
2.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報名工作全部采用遠程網方式進行。考生應在2014年11月20日前持戶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領取《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招生簡章》。已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4年11月25日8時至
四、專業考試
1. 凡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河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2. 考試內容:
3. 報到要求:考生報到時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報考證》,并按規定交納專業考試費。不接受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沒有居民身份證或《報考證》的考生參加考試。
4. 考試時間定在2015年4月份,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五、文化考試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體育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體育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四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六、錄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投檔。
投檔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錄取規則與我省投檔規則不同的,投檔比例可不受招生計劃120%的限制。
錄取規則由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并向社會公布。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我省投檔規則向招生院校投檔后,招生院校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按照事先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七、監督、查詢與申訴
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經考生當場簽字確認,當天公布,有疑問的考生可于當天或次日進行申訴。
八、違規處理
河北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體育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其他
1. 參加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考試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2. 本簡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