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軍隊院校招生辦法確定
發布時間:2017-06-14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有關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員會聯合省軍區司令部、省公安廳確定2017年軍隊院校招生辦法。
招生對象
報考軍隊院校(不含解放軍藝術學院和解放軍陸軍工程大學人防系統定向招生計劃,下同)和武警部隊院校(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下同)的考生,必須是參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未婚,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止2017年8月31日),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后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且通過省軍區統一組織的政治考核和軍事職業適應性檢測(簡稱軍檢,包括面試、體格檢查、心理檢測)。
解放軍藝術學院招生按照院校制定的招生規定執行。
填報志愿
軍隊院校招生計劃列在本科提前批A、B兩個批次。
志愿填報安排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前,采取估分填報的方式,通過遠程網進行,具體時間為6月16日10時至6月17日10時。本科提前批A為使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的院校及專業,本科提前批B為使用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的院校及專業。
填報軍隊院校志愿的考生,也可根據有關要求在公布成績后填報其他院校(專業)志愿。凡政治考核和軍檢合格的考生,如果同一批次兼報了普通院校(專業)志愿,則普通院校(專業)志愿失效。
政治考核
6月11日至12日,志愿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可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hebeea.edu.cn)下載打印或到高考報名地縣級人民武裝部領取《政治考核表》,12日18時前填報好個人信息后報送至縣級人民武裝部。
確定列入參加軍檢對象
6月23日15時前,省教育考試院和省軍區司令部根據考生報考志愿和符合報考年齡的考生,區分院校、文理科、男女生,按照各院校招生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列入參加軍檢對象(地方高考體檢結論不作為考生是否參加軍檢條件)。部分院校的報考生源未達到招生計劃的3倍時,應從未納入軍檢范圍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適當擴大參加軍檢考生數量,直至達到招生計劃的3倍,但不得低于二本線。
6月24日9時,省軍區司令部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軍檢劃線規則、參加軍檢考生名單及軍檢時間地點,考生也可通過縣級招生辦公室及相關中學查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參加軍檢。
軍檢
軍檢包括面試、體格檢查和心理檢測,由省軍區司令部統一組織。全省設石家莊和唐山2個軍檢站,分別由所在地軍分區(警備區)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各地考生具體的軍檢地點區域安排見附件1(按照考生高考報名地區分)。軍檢時間為6月24日至6月29日(含復檢時間),具體安排由各軍檢站軍分區(警備區)安排。
考生參加軍檢,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省軍區司令部制定軍檢工作手冊,明確軍檢工作流程、標準條件、復議程序、申訴渠道、結論查詢等,并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考生可從網站下載或在軍檢現場領取。
(一)面試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通常采取目測、口令調整和語言交流等方法進行。軍分區(警備區)對面試工作人員統一編組,每組3人,并指定負責人。面試組人員共同面試考生,面試結論分合格和不合格兩種,面試結論由各組負責人簽字。面試工作人員當場告知考生面試結論。考生對面試結果有異議并提出復議的,由面試復議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為最終結論。
(二)體檢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軍后衛〔2016〕305號)執行,由軍隊后方醫院或軍隊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承檢。體檢結論分為指揮專業合格、裝甲專業合格、空降專業合格、特種作戰專業合格、防化專業合格、醫療專業合格、油料專業合格、水面艦艇專業合格、潛艇專業合格、潛水專業合格、雷達專業合格、測繪專業合格、其他專業合格、不合格等14種,由主檢醫師簽字負責。
軍檢項目能當場作出結論的當現場告知考生本人。受檢人員對軍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現場申請一次復檢。復檢由承檢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實施,復檢結果經承檢醫療機構同意后,以復檢結論為準。對當場不能作出結論的血常規、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體等體格檢查項目,在考生體格檢查結束后2天內公布檢查結論。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議,考生的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
(三)軍檢站設立監督復議組,由軍分區(警備區)、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醫療機構各1名負責人員組成,受理考生及家長對有關問題的申訴,并及時作出處理。
7月2日10時,省軍區司令部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軍檢結論,考生可在網站查詢。
錄取
軍隊院校考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A、B兩個批次,每批先發軍隊院校一志愿考生,再發其他院校(專業)一志愿考生,同時提交院校錄取。生源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缺額計劃,組織二志愿征集。二志愿錄取時,先發軍隊院校二志愿考生,再發其他院校(專業)二志愿考生,同時提交院校錄取。
發檔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省軍區司令部提供的政治考核、軍檢合格考生名單,依據考生志愿和分數,區分性別,分別按其招生計劃數量的110%投檔(投檔數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總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單科成績,其中,文科專業的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專業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檔。軍隊院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對象。達不到相應專業軍檢標準的,不得錄取到該專業。
當每批次一志愿上線考生生源不足時,一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會同省軍區司令部,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公開征集上線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軍隊院校投檔。要求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本科提前批A)的軍隊院校指揮專業,經過征集,生源仍不足時,經軍隊院校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下按照計劃缺額的100%,依照征集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院校不得拒錄符合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范圍內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