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有一項與今年高考考生有關
發布時間:2012-02-14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僅有一項與今年高考考生有關
——高考優惠加分項目調整政策考生莫誤讀
高考優惠加分項目調整政策考生莫誤讀
本網訊 近日,諸多媒體關于河北省對高考優惠加分項目進行調整的報道引起考生關心。尤其是網絡上“河北調整2012高考加分 體育加分僅剩兩項”“河北省大幅調整高考優惠加分政策”等網文標題引起考生不安。對此考生大可不必驚慌,當中或有一些誤解。
首先,河北省招生委員會、河北省教育廳與今年一月十九日發布的“關于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項目進行調整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只有第一項,即“從2011年高考開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受省級表彰的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與今年的考生有關。這項調整已經從去年高考錄取開始實施,本次只是重申并無變化。
本次通知中其余調整項目涉及到的考生均為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也就是說,與今年參加高考的考生無關。
其次,有考生和家長在看到相關報道后發生誤解,以為除了本通知明確的優惠照顧項目之外,其余全部取消。其實并非如此。本次通知全稱為“關于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項目進行調整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也就是說,本次進行調整的項目為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并非全部。在本通知中,只對進行調整的項目予以陳述。未提及的項目比如農村獨生子女、少數民族等均暫無調整。
第三,本次通知與以往的并無太大變動。最大的一點不同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取得前六名的學生高考錄取時不再增加或降低分值投檔”。在本次通知中,還有如下表述,“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原來的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改為增加10分投檔。 ”而在此前的相關政策中,并未將“全國性體育比賽的個人項目”與“全國性體育比賽的集體項目”分開表述。也就是說,此前的通知中規定,“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原來的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改為增加10分投檔。 ”并未區分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而本次的通知明確區分。自此,集體項目的前六名考生將不再享受優惠照顧。
第四,還有一點,需要提醒考生,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畢業當年開始,高考錄取時不再增加或降低分值投檔的項目為六項,并非四項。
這些項目分別為: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獲得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取得前六名的學生、省級體育競賽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的學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3.獲得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4.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范院校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5、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6.獲省教育廳等五單位共同表彰的“創業明星”稱號的對口考生、全省職業學校技能比賽獲一等獎的對口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第五,本次通知的一大亮點是,明確提出,“我省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組織的省專項認定測試項目,測試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 ”這九個項目首次明確在文件中表述。這9個項目之外的均不予認定。